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根据济宁市煤炭局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济宁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盯守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济煤字〔2017〕25号)文件精神,
为配合驻矿领导开展好各项工作,矿安全科指定专人与其进行对接,具体包括了解掌握金桥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、危险性较高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跟踪监督情况、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组织开展“大快严”活动和上级部门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。
并且,该矿安全性科及时为驻矿邻导供应哪项关心,协商交流技巧哪项提前准备性任务,确保驻矿邻导盯守前三天任务顺利圆满积极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