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,“梁山港”公司商标使用预核公司注册。

按照《中毕群众中华人民商标logo法》三、第十五条之法律法规,“梁山港”商标logo名称注冊公示通知公告期效内,批复注冊,并于2023年15月13日以第8819期给予公示通知公告,商标logo名称常用权期效为20年,自2023年15月14日至2032年15月13日。
梁山港以施工“安会效率高、智慧网智能化、技术创新引领者、山林精彩纷呈”港口查询为总体目标,将“梁山港”建造形成运河航母、江北一号港项目,为实业企业高品质改革创新进展提高强力支承,为泰安市市港航高新产业做大壮大做优起到“领雁”效应,为大运河完后奋发勃勃蓬勃生机侵入推力。

文/图丨杜留华(梁山港)